各学院、二级单位:
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气象科技成果评价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规定,我校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拟申报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5月23日止,为期7天(含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据实向科发院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7-67885042 联系人:殷老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