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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分办事须知和业务流程图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6-10-12 12:14浏览次数:

服务事项:学生处分

服务对象:教师及学生

办理地点:线下

主办科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83243

办事须知:

1.学生所在学院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规定的具体情形划分)调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处分建议,填写《学生处分材料登记表》(附件1),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本科生院。违反教育教学规定情形的报教学运行服务办公室,违反其他规定情形的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2.本科生院院务会研究,形成处分意见。

3.本科生院向学生下发《预处理通知单》。

4.学生签署《预处理通知单》,向本科生院反馈;学院开展相关警示教育、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生违纪情况,并向本科生院反馈警示教育及通报的有关情况。

5.本科生院报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学生违纪处分工作小组,开除学籍处分的作出须由小组开会决定,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作出由本科生院组织会签后报小组审定。

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