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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学生党员发展转正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6-03-13 10:35浏览次数:

新能源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申请入党

01 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 18 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02 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 1 个月内。

主体: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0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04 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05 指定培养联系人

任务:12 名正式党员。

要求: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06 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1 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 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07 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 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08 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09 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2 名正式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10 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 开展集中培训

主体:基层党委。

时间: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学时。

要求:未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 支部委员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13 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审查发展对象书面材料、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 3 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 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5 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 上级党委审批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时间:3 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6 个月。

注意:党委审批前,应当将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由临时党组织审批。

18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 入党宣誓

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程序:(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 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限:预备期为 1 年。

22 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

23 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 1 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 1 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4 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3 个月内。

要求: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 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要求:由党建办整理党员档案移交清单,报组织部审核,党员档案送至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时间节点注意事项

为帮助同学们清晰了解我院入党相关时间节点,以及高中、本科阶段已为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学后续衔接流程,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安排,整理如下内容,供同学们参考(当前我院学生党支部归属于环境学院党委,具体时间以当年环境学院党委通知为准)。

一、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相关大致时间安排

我院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发展对象选拔每年分两批集中确定,具体时间结合院党委工作部署,大致安排如下:

1.积极分子确定时间:群团组织推优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党支部会进行审核、公示,大致为每年3-4月、11-12月前后集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对象确定时间:大致为每年的3-4月,以及11-12月两批,入党积极分子经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注意事项1.除集中确定时间外,各系党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动态调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考察期自确定之日起不少于1年,期间需每3个月提交一次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考察。

2.培养考察中断:如果因工作调动、学习变动等原因导致培养考察材料交接不及时或培养考察中断较长时间(如超过两年),新单位或新党组织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之前的培养考察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续培养或要求补充相关材料、重新进行部分培养教育环节。

二、支部党课相关大致时间安排

党课分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均按学期集中开展,培训时长、形式严格遵循上级党组织要求,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1.入党积极分子党课:每年分上下两批开展,与积极分子确定时间衔接,大致为3-4月、11-12月,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党课培训合格证明,作为后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2.发展对象党课:大致为每年3-4月、11-12月集中开展。

注意事项:党课具体开课时间、报名方式、培训安排,会由各二级学院党支部提前通知,同学们需及时关注班级通知,按时报名、参训,未按要求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发展环节。

三、高中/本科阶段为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学后续流程

同学们入学前若已在高中、本科院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入学后需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衔接手续,确保培养考察、组织生活正常延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高中/本科阶段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后续流程

注意事项:党课具体开课时间、报名方式、培训安排,会由各二级学院党支部提前通知,同学们需及时关注班级通知,按时报名、参训,未按要求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发展环节。

1.主动报备:入学后1个月内,主动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报备,说明自己在原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培养写实薄、党支部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公示材料、推荐表、阶段性思想汇报等)。

2.材料审核与系统转入:党支部组织委员会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合格后,由我院党支部在党建系统中发起持续培养,经院党委组织员审批后,完成接收手续。

3.后续培养考察:接收完成后,我院党支部会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延续原有的培养考察工作,培养考察时间可结合原培养时长接续计算;同学们需继续每3个月提交一次思想汇报,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等活动。

注意事项: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及时与原学院党支部沟通补充;未及时报备、未完成系统转入的,将无法接续培养考察时长,影响后续发展进度。

(二)高中/本科阶段为预备党员的后续流程

1.组织关系转入:入学后,携带本人党员档案,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提出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说明预备党员身份及预备期起止时间。

2.材料审核与系统转接:二级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会审核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合格后,我院会提供转入党支部名称,由原学院党支部提交转出申请,原支部通过党建系统发起网上转出,逐级审批至我院党委组织部,我院审批接收后,将组织关系转入对应党支部,档案由二级学院基层党支部统一保管。


具体发展党员流程及要求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及院党委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