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活动

关于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7-12-25 10:58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学校党建工作安排,学校决定12月“支部主题党日”(12月28日)集中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摆和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环节步骤

1.抓好对照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听取师生对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特别是教风、学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征求到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反馈给党员本人。

3.普遍开展交心谈心。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与支委、支部成员交心谈心。交心谈心既要主动说出自己的问题,也要点出对方的问题,真正把问题谈深谈透,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员个人要对照学习内容、重点对照“四个合格”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防止把发言提纲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要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用事例说话。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并进行。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评议等次。对党性不强、表现不佳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置。

7.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针对征求的意见和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每名党员都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整改、集中治理。

三、有关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在12月28日的“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开展。如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月10日。

2.各分党委(党总支部)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各分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应至少参加一个非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3.各党支部书记是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会议的准备、召集和主持。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在组织部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统计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统计表》要加盖二级党组织印章后使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留党支部妥善保存,以便检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党支部,一份上交二级党组织备案。

4.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各党支部要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部)报送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各二级党组织汇总后填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数据统计表》,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表格电子档和纸质档报组织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5日